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为争当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示范引领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障。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持续纵深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建设功能分区明确,服务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大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人员逐步分批集中到位,最终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二)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完善建设项目预审代办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办理时间实现“2335”目标,力争实现“2332”,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转变行政理念,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探索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四)探索推进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投资成本。三、改革事项(一)做好全链审批赋权事项的承接工作对照市政府《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连政发〔2018〕47号),逐项梳理赋权事项,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尽快完善市政府赋权我区全链审批事项的赋权手续,明确承接部门,理顺衔接关系,加强承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行使好。牵头单位:审改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国土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税务局(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文件要求,复制推广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对省政府确定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出台试点方案,不断完善落实举措和监管方案,运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部门间的信息资源整合、互认、共享,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转变行政理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激发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国土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50号)文件精神,将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与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相结合,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审改办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国土分局(三)持续推进“3550”。全面实行“通行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审核合一登记制,将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疏通银行开户的耗时堵点。年内力争实现80%开办企业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开发区公安分局、。推动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设立,确保10月1日正式运行,完善窗口业务服务功能,启动实施不动产登记“联窗联柜”。年内力争实现80%二手房交易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开发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容缺预审、代办服务、区域评估等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年内力争实现98%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国土分局、开发区消防大队(四)推进“集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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