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浚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浚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创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励对象凡是经县招商局确认,帮助我县单位与外商牵线搭桥、建立联系,并最终促成投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视为奖励对象。监察部门规定不能享受奖励的人员除外。招商引资的范围主要指利用县外直接投资。不包括借款、贷款和国债资金及通过发挥部门优势,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的政策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具体指:(一)境内外机构、企业或个人到我县兴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的;(二)采取收购、参股等投资形式经营我县企业资产的;(三)吸引县外客商开发、建设、经营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第三条 奖励程序1、资金的计算。境外资金按资金到位时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算为人民币;境内资金按照实际到位数额计算。12、奖励申报。奖励对象持项目引进资金到帐银行凭证、引进设备的价值评估证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引荐项目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引荐项目的税务登记证、投资方出具的确认证明等有关材料以及奖励对象身份证明,到县招商局填写《浚县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提出奖励申报。3、奖励审查与兑现。县招商局接到引荐人奖励申报后,提交县招商引资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奖励办法,提出奖励金额,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招商引资审核委员会由县招商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第四条 奖励原则对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引资受益单位支付。第五条 奖励标准(一)对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不含房地产开发):1、按投资规模奖励:(1)引进外来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对中介人进行奖励;(2)引进外来投资5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对中介人进行奖励;2(3)引进外来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对中介人进行奖励;(4)引进外来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对中介人进行奖励。2、按企业性质进行奖励:外来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按下列标准奖励:(1)属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2)投入高科技领域,属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属国内上市公司的,%对招商引资中介人进行奖励。(3)投入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经营性公用事业等,%对中

浚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aishangni990
  • 文件大小18 KB
  • 时间201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