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增值税的简介二、土地增值税的预缴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简介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重点目录一、纳税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产权,单位和个人。二、计税依据增值额。收入减扣除项目三、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100%,200%-----30%、40%、50%、60%。---0%、5%、15%、25%一、土地增值税简介四、收入额的确定各种收入,不含增值税。五、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20%)土地增值税简介1、土地成本地价款、有关费用以出让方式以行政划拨方式转让方式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土地增值税简介2、开发成本(与成本部相关性):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增值税简介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增值税5、加计扣除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时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土地增值税简介一、预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总结: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石家庄按2%预交土增税二、土增税预缴1、清算单位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三、土增税清算简介2、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条件之一,应进行清算。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一)已竣工验收销售占可售85%已或该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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