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文书(备注:此参考文书仅用于供各部门、单位在指导成立业主委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时参考,各部门、单位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适用业主提出申请)、人数、《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参考文本一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永康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抄送:社区居民委员会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考文本二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永康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内名业主签名,物业项目已达到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申请人:(人)年月日抄送: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专有部分坐落业主签名签名时间参考文本三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申请,经核查,永康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负责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三、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代表担任。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积极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共同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特此公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参考文本四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筹备组的组成:、建设单位代表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人,共人组成。(姓名)担任。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法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7.。三、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一)采用下列第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单元、幢等为单位划分为个推荐区域,分别是,每个推荐区域推荐名代表,共计由名代表组成;、非住宅为单位划分个推荐区域,分别是,每个推荐区域推荐名代表,共计由名代表组成;3.。(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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