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北京交通特征和空气质量状况,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交通的做法,共同组织制订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交通保障方案》)。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按照“保奥运、保环境、保交通、少影响、可操作”五统一的思路和“环保优先、交通可靠、政府带头、公众参与、体现公平”的原则,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实现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和谐运转。总体目标:削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总量,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同时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与运行管理按照奥运会惯例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连接奥运场馆、赛会人员住地等相关设施的道路内侧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供奥运专用车辆行驶。(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根据赛会人员抵离、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逐步启用和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线为24小时全天运行,支线为每日6时至24时运行。(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管理政策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主要用于保证参赛选手、裁判、记者、相关官员、国际宾客、保障物资和特种车辆的通行。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的客运车辆,在奥运期间,按照证件标明的权限,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输行李、器材设备的车辆,执行场馆运行保障的通信、电力、兴奋剂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车辆以及承担比赛转播任务的卫星转播车等,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持证的重要国事活动和国际贵宾车队,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为奥运会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持奥林匹克专用车证的外埠号牌车辆,与北京市持证车辆享有同等通行权限。三、分阶段削减机动车总量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期间,采取不同的削减机动车总量措施。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19日;第二阶段,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一)第一阶段削减方案(2008年7月1日至7月19日):全天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驻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全天停驶机动车30%;倡导其他机动车减少上路行驶。、区、市机动车:进入北京市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汽油车须符合国Ⅱ及其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须符合国Ⅲ及其以上排放标准,持有车辆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统一绿色环保标志和证明,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还须按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及持通行证件为北京运送其他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外,其他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等北京周边道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为北京市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准后,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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