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经济法主讲人:宋洁目录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2013年教材新增营改增试点规定重点内容: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征税范围及税目,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减免税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期限、地点等。难点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和出口退税。本章考察分值在10分左右*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一、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二、增值税类型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销售收入减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为法定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扣除。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允许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三、增值税计税方法*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一、增值税纳税人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增值税税收优惠六、增值税征收管理七、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一、增值税的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1、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二)纳税人分类1、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均视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征收率计算的简易计征方法,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一般纳税人凡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同时会计核算健全,都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的计征方法。*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视同销售货物p326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销)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2)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不包括购买的货物)的货物用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等非应税项目。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不包括购买的货物)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对外投资行为。7)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8)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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