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 1、负责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制订本政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四川年鉴》涉及乐山市市中区资料的汇集、上报工作。 3、负责《乐山年鉴》涉及乐山市市中区资料的汇集、上报工作。 4、负责《乐山市市中区年鉴》资料的收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5、负责《乐山市市中区志》编纂方案的制订、组编、编辑、总纂、送审、印刷、出版业务。 6、负责搜集、整理涉及乐山市市中区域内有价值的地情资料,编辑出版《乐山史志资料》。 7、收集、整理乐山县历代旧志及其他地方史籍,研究、注释、点校、重印重要旧志。 8、组织各类志书的编纂工作,指导乡镇及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志书的编纂工作。负责部门志、企事业志的出版审查验收工作。 9、负责地方志工作宣传、研究、交流等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情资料和咨询服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强化依法修志意识,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坚持“依法修志”,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推动“两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纳入,五到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修志意识。组织开展地方志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地方志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强化质量,着力抓好一年一鉴。高起点规划、高质量编纂、高规格公开出版《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突出市中区特色,全面翔实地记述市中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轨迹与成果,同时注重适时收录民间人文方面的资料,创新年鉴编纂。做好收集并编纂省市年鉴(2016)涉及市中区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3、强化存史作用,做好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涉及市中区地情方面的资料。围绕年度大事,重点收集相关地情资料,编纂出版《乐山史志资料》。 4、强化服务,发挥资政教化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主动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提供地情信息资料,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发挥地方志资政教化作用。加强地方志办资料室建设,推进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刊载地方志相关信息资料,让地方志资源与社会和群众共享,凸显地方志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功能。 5、继续积极指导乡镇志、部门志编纂工作。根据各承编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任务,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大力推进乡镇志、部门志的编纂出版工作。二、部门概况乐山市市中区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其中:,占本年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其中:,%;项目支出2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二),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三)(类)06(款)99(项):,%,。(类)05(款)05(项):,完成预算100%。(类)11(款)99(项):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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