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某地考察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赴某地考察学习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情况的报告受区委主要领导委派,区***组织***组成考察组,***,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先后考察了高密市姜庄镇尹家长村、密水街道西三里社区,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城北村、晋源街道赵家山村,富锦市上街基镇宋店村、锦山镇洪洲村,方正县方正镇建国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等8个考察点,通过实地查看和集中座谈,考察组成员一致表示既增长了见识,又拓宽了思路,总的感觉是受益匪浅。现将此次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地区主要做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跨越时间长、人口多、情况复杂,权属确定难、身份鉴定难、资产量化难等诸多问题,通过考察看,各地都迎难而上,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也各有特点,主要体现在: (一)完善组建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复杂、易出矛盾,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难度较大的工作,必须党政主导,合力推进。从考察地经验来看,各级普遍建立了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组织机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健全责任机制,层层细化分工,逐项落实责任。高密、富锦等市县(区)成立了市委书记担任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业务指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加快推进。各乡镇、村委会及时成立了相应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层层落实了责任,确保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同时,富锦市明确15个试点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纠错不足,形成指导本市改革工作的蓝本,为全市范围科学、客观、有效地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二)全面清产核资,详细掌握家底。清产核资是整个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开展股改,首先要开展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实,摸清资产存量、分布及结构状况;对村集体机动地、五荒地、草原、林地、新增资源、建设用地、厂房等所有资源性资产进行测量,分别建立台账,进行“三榜”公示,确保精准无误。通过清产核资,不但核实了现有家底,而且还理清了村集体的一些历史性旧账等遗留问题,方正县结合实际,采取的“清、化、收”措施有效破解了多方债务的难题,共清理6362件,,;同时,股改村还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的进入。如:太原市晋源区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聘请4家有资质的师事务所,对所有村及村属公司(企业)的账内资产资金、债权债务和村级资源等清查核实,将清产核资的结果在群众大会和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账目清、资产清、类别清,实现帐据、帐帐、账款、账表、账实“五相符”。(三)明确身份界定,保障成员权利。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界定上都坚持遵照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尊重群众意见、民主决策,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几个考察地点基本都以本村村民户籍、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履行村民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等情况为基本依据,将在籍人员分为老户居民、迁入迁出户、出嫁女、入赘婿等几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享受配股分红人员。晋源区赵家山村重点对大中专毕业生、财政供养、遗漏登记、长期外出务工等人员的身份细化完善,按照“不能多头占有、不能两头落空”的原则,经村民大会商议、公示、确认等程序,做到成员身份应确尽确,全面、准确、不遗漏。(四)明晰产权归属,股权量化到人。在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的基础上制定资产量化方案,公平配置股权。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人。晋源、富锦等地对股权采取了“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办法,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权,在各户内部实现增人减人的平衡。富锦市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方案》,规定集体股不得高于30%、个人股不得低于70%(黑龙江省对集体股的指导意见)。各村可根据实际和传统分配,做到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个人股原则上按人口和劳龄设置股权,凡被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就给予人口股(占个人股50%以上),还可按照劳动年限分得劳龄股(占个人股15%左右),有的村还设置了土地股、贡献股、优先股、扶贫股、奖励股等。(股权设置本着“宜宽不宜严”的原则) (五)创新经营方式,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富锦、方正等地,均提倡由现有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等人员通过合法程序直接过度第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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