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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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全体民警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市委“”会议精神和《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县
局《“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体民警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标本兼治,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支部书记、大队长吕克宝同志任组长,副大队长李望胜、闫智勇、郭建军、霍卫东及支部副书记席学文任副组长,其他科室所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副大队长闫智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是学《党章》。全体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县、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自觉抵制“庸懒散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争百家好评”活动和“走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创满意”走访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和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和愿望漠然处之的不良倾向。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规范学习内容。认真学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的系列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15条措施》;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个实施办法”、市委“三个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九项规定》。
2、严格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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