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柳垭镇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柳垭镇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根据根据2012年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柳垭镇2012年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评。 一、考评办法 1、台帐管理与工作完成情况。定期收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登录台帐,并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调查、暗访,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平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台帐登录的有关指标数据和平时暗访的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按30%记入年终总分。年终由镇综治委组织相关单位集中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估,年终考核结果按70%记入年终总分。 二、考评内容与记分标准 (一)基层基础工作(20分) 1、组织领导。加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设、领导力度及工作力量的配备。做到有专门组织,有领导负责,有制度规范,有力量办事,有责任保障,有奖惩兑现,记3分,每缺一项扣1分。 2、工作阵地规范。有专门综治工作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一中心五网络”工作机制按要求上墙,记2分,每缺一项扣1分。 3、工作台帐、活动记录、会议记录完整清楚,记3分,每缺一项扣1分。 4、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严防单位内部发案,记2分,每发生一起案件扣1分。 5、普法工作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的记2分,宣传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不记分。 6、积极配合政法部门抓好各项专项行动和重点整治工作,记2分,根据平时工作情况考核记分。 7、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灵敏高效,记2分,发现一起上访事件或邪教组织集会而未提供信息的全扣。 8、提高人口管理水平,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记4分,未推行流动人口管理的(查台帐)扣1分,对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对监外法管对象、重点人口控管不落实的发现一处扣1分,吸毒人员控管不落实,发现一个复吸的扣1分。 三、维护稳定工作(30分) 按《柳垭镇维护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细则》执行考核,其考核得分结果按30%纳入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评记分。 四、安全防范工作(30分) 1、无“无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和青少年、暂住人口违法犯罪,记3分,发生一起扣1分。 2、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鞭炮活动(10分)。每查处一起未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鞭炮活动扣5分,发生一起因非法生产、经营、储运烟花鞭炮而引起爆炸事故的全扣。 3、无交通、火灾事故及八类恶性案件,记4分,发生一起不记分。 4、无贪污、侵占、挪用等经济案件,记3分,发生一起不记分。 5、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记4分。纠纷发生一起调处不及时扣1分,发生“民转刑”案件全扣。 6、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记4分。要求建立好车辆、驾驶员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一项未落实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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