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伦斯柏悦湾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任务来由佛罗伦斯柏悦湾花园建设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街扁滘社区居委会兴华东路1号,由佛山市鸿越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开工时间为2010年10月,竣工时间为2012年12月;二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2年6月,竣工时间为2014月12月。本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主体工程为14栋高层住宅,建筑层数为17~25层,~,其中一期工程为9栋高层住宅,二期工程为5栋高层住宅及3层高的幼儿园。项目同时配套有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等,沿兴华东路与华滘南路一侧建筑首层设有商铺。为保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佛山市鸿越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及现场踏勘,并对同类项目进行了类比调查和现场监测的基础上,按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佛罗伦斯柏悦湾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大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进出小区车辆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柴油燃烧时产生的废气、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等。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有排风井14个,。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为400kW,其污染物的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第Ⅱ阶段标准。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1999]553号)和《顺德市环境保护规划(1995-2010)》,眉蕉河与洪奇沥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Ⅲ类水体功能;项目附近内河涌扁滘大涌执行Ⅳ类水体功能。根据《容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专项规划(2009~2020)》(送审稿),该污水厂近期(2015年)规划规模为6万t/d,在2012年先建成规模为3万t/d投入使用,尾水排入眉蕉河电排站外,后汇入洪奇沥水道。而本项目一期计划将于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从进度上来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若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能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则项目须待生活污水可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方能投入运营。在此情形下,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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