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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和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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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和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收益率计算公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核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收益率采用以下计算公式(一)对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附息债券(包括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贴现债券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到期收益率采取单利计算。计算公式为:式中:y为货币市场到期收益率;FV,PVDy,,PV365PV为债券全价;FV为到期本息和,其中:贴现债券FV=10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FV=M+N×C;附息债券FV=C/f+M;M为债券面值;N为债券偿还期限(年);C为债券票面年利息;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D为从债券交割日至债券兑付日为止的剩余流通天数。(二)剩余流通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MNC,,L,,1yPV式中:y到期收益率:M为债券面值;N为债券偿还期限(年);C为票面年利息;PV为债券的全价;L为债券的剩余流通期限(年),等于(债券交割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天数)/365。(三)不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采取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C/fC/fC/fMPV,,,,,,,,ww,1w,n,1w,n,1,,,,,,,,1,y/f1,y/f1,y/f1,y/f式中:y为所求的到期收益率;PV为债券的全价(包括:净价和应计利息);C为当年票面年利息;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n为剩余的付息次数,n-1即为剩余的付息周期数;D为从债券交割日距最近一次付息日的天数;w等于D/当前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M为债券面值。(四)到期收益率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1、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所有债券品种,到期收益率或货币市场收益率的日计数基准均采用“实际天数/365”方式,即一年按365天计算,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闰年的2月29日不计息。2、债券的剩余期限规定为从交割日开始到债券到期日截止的实际天数所包含的付息周期数(不一定是整数)。3、最后付息周期是指附息债券处在上一次利息已经支付过、只剩下最后一次利息尚未支付的时期,如果债券是一年付息一次,则最后付息周期指债券续存期的最后一年。如果债券是半年付息一次,则最后付息周期指债券续存期的最后半年。4、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浮动利率债券,每年需要根据参数C的变化做调整。二、关于应计利息计算问题的规定按照央行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付息周期的解释,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所有债券品种,到期收益率或货币市场收益率的日计数基准均采用“实际天数/365”方式,即一年按365天计算,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那么对于每年付息两次的债券,就存在一个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确定问题,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市场成员之间应计利息的计算和结算。(一)假设每个付息周期相等计算应计利息的问题如果假设每一个“付息周期”的天数是相等的,那么半年付息一次的债券的付息周期就应该是365/2=,而季度付息一次的债券的付息周期就应该是365/4=。财库【2001】第12号文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的实际日历天数。如果按照上述付息周期天数相等的应计利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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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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