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现就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做详细说明。成果登记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一、登陆,在“科技成果”一栏里下载系统》软件,课题组或项目组下载简易版,下载完毕后先解压缩后安装,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工作。最后,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导出的文件应该是***.arj形式),请注意要将文件导出至到C盘的根目录下,最后交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二、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中选择“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系统将自动打印(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科技处。其它注意事项:《科技成果登记表》的首页上,“完成单位”为中山大学,“推荐单位”为教育部。;、市、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评价委员会名单填学院学术委员会名单(不能为成果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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