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1总 为加强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建设管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建设要符合《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坚持经济、适用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满足使用功能。 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 建设中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应选址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区域。 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进行建设,着重安排老年人、儿童活动场所、社区医疗卫生等服务设施,适当安排运动健身器械区和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建设项目绿化率应达到30%,绿化景观应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立体与平面结合,观赏与功能结合。 市政中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市政中水;没有市政中水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应配套设计、建设中水系统。 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节水设施。宜设计花台式绿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广雨水收集、处理、利用技术。小区内道路、场地的竖向设计和材料选择应利于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屋顶或地表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回补地下水、景观补水或作为中水系统的补充。采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利用再生水资源。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小区景观和绿化应采用节水设施,提高用水效率。,保持垃圾封闭和运转过程的清洁。推广应用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 住宅户型平面应符合布局合理,功能空间关系紧凑,充分利用的原则。应具有良好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满足居住的舒适度和卫生条件。 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不大于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在60平方米左右;两限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设计应实现功能基本齐全,并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户型比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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