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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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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序号名称文件号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申报期财务列支报送资料地域范围1教育费附加苏政发[2003]66号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外资企业除外)和个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月后15日内申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全市范围2地方教育附加苏政发[2003]66号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1%月后15日内申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全市范围3地方教育基金苏政发[2003]66号镇江市范围内的各类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驻镇单位及部队)在职人员、"三资"企业中方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月工资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的统计口径为准)在401-500元的每月征收1元;501-600元的每月征收2元;601-700元的每月征收3元;701-800元的每月征收4元;801元以上的每月征收5元;400元以下的免征。镇江市区:半年后15日内缴纳按税前扣除办法执行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镇江市区、丹阳市、丹徒区丹阳市:月后15日丹徒:按季或按年申报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镇江市区:镇政发[1997]86号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员就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0%计征镇江市区:半年后15日内缴纳按税前扣除办法执行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全市范围丹阳市:丹政发(2005)78号丹阳市:月后15日扬中市:半年后15日内扬中市:扬地税发[2007]52号句容市:苏财社[2004]154号、苏地税发[2004]242号、苏残发[2004]43号句容市:次月15日丹徒区:苏地税发[2004]242号丹徒区:按年申报5人防建设资金镇江市区:镇政办发[2001]14号企业(含中央、省内外驻镇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三资、股份制、私营、部队兴办的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上年末职工在册人数,每人每年14元镇江市区:半年后15日内缴纳按税前扣除办法执行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镇江市区、丹阳市、丹徒区丹阳市:丹政办发(2002)62号丹阳市:月后15日丹徒区:镇政办发[2001]14号丹徒区:按年申报6工会经费镇政办发[2003]184号镇江市区已建立工会组织和开业或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的相关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为计算基数,按计算基数的40%上缴地税机关。半年后15日内缴纳按税前扣除办法执行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镇江市区扬政办发[2004]7号我市境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相关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筹备金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作基数,地税机关按上述基数的40%收缴工会经费;金融、保险、电信按10%、供电按20%的比例收缴;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全额收缴。按月或按季按税前扣除办法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扬中市句政办发[2003]82号,《转发市总工会和市地税局<关于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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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iris028
  • 文件大小52 KB
  • 时间201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