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一、精神分析学派的发展概况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又称古典精神分析,可分为两个时期:。1895~1913年,弗洛伊德在大量临床实践的基础上,经过独立研究,围绕解决心理疾病提出了精神分析理论的基本命题,这一时期是精神分析学萌芽、奠基和形成时期。。1914~1939年,弗洛伊德对前期精神分析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其理论大大超过了认识和治疗精神疾病的范围,涉及社会文化、科学、宗教等方面,并逐步发展成弗洛伊德主义。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20世纪30年代以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一批精神病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为逃避纳粹的迫害而移民美国,将精神分析与美国的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种学等理论相融合,兴起了新精神分析学派。新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多数为移居美国的学者,也有少数美国本土的精神病学家和人类学家。其中著名的有霍妮、沙利文、卡丁纳、弗洛姆、埃里克森等人。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一),因为,犯罪就是违反了为了文明的存在而确定的各种禁律,而这种禁律是违反人类本性的。死亡本能转向外部世界,往往就以攻击本能和破坏本能的面目出现。人类本能中这种攻击性和破坏性的滥肆满足就会导致犯罪。此外,性本能也与犯罪有关。弗认为,性本能是人类最强大的本能之一,性欲的力量必然严重冲击文明社会为限制它而制定的各种禁律。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一),人们会根据现实社会道德法律的要求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自我和超我不完善,存在缺陷,已有的道德观念无法抵御本能冲动的诱惑,或者本我的力量过于强大,压倒了现实原则所带来的抑制力量,就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一)。在人格发展过程中,由于力比多的固着与倒退,个体对父母产生了不正常的恋母(恋父)情节,使其在超我的作用下产生了很深的无意识罪恶感,这种罪恶感可能引起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罪恶感不是犯罪的结果,而是犯罪的动机。”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二),法律对防止犯罪有很重要的作用。,防止人们犯罪倾向的最重要的办法是运用认同作用的手段来发展人们的“目标被抑制的爱”,在这种广泛的爱的基础上发展人们的超我和道德心。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观(二)对犯罪行为的防治人们也可以利用升华作用对自己的本能目标加以修改,使本能冲动转向对社会有利的方面和对象,变破坏为有益。弗洛伊德揭示了犯罪心理产生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无意识犯罪动机等,对后续的研究有一些启发。但是,他对犯罪及其防治的分析是零散的、不系统的,他的观点不仅片面,过分夸大生物本能的作用,忽略社会生活条件的重要作用,而且具有典型的唯心主义倾向。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三、阿德勒的犯罪观(一)犯罪的原因与动机阿德勒把犯罪心理看成是一种社会心理,把社会的价值观念、人的社会性视为行为的动力,并用“自卑感及其补偿”、“追求卓越”等概念来表述人类行为(包括犯罪行为)的动力特征。罪犯既不是疯子,也不是心智低能者,他们与其他人一样,不断追去卓越、克服自卑,但他们不了解社会的需求,不关心其他同胞,所以他们追求的方向出现了问题。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三、阿德勒的犯罪观(一)犯罪的原因与动机个人的自卑感主要是由个人的身体缺陷、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错误的家庭教育三类因素引起。一般人会采取符合社会要求的、适当的补偿行为克服自卑感。而那些身体有缺陷、受过错误教育及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服自卑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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