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理论分为功能论与冲突论。功能论:从系统角度考察社会生活,把文化或社会看做一个有机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都发挥一定的功能并相互依存。冲突论:冲突是社会普遍现象,是对于价值观、信仰以及对于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的分配上的争斗,它们是社会变迁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是在矛盾冲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一、关于社会冲突的基本理论冲突亦称为抵触、矛盾、争议,是指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激烈对立的社会互动方式和过程,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但不能完全根据自己利益要求自愿达成交易契约的状态。事实上,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阶级与阶级都存在着许多摩擦与冲突现象。社会冲突是一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冲突理论是在结构功能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进入上个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后,美国社会矛盾不断地凸现出来,社会动荡日益突出。结构功能主义在解释这些新的社会现象时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人们渴求对社会凸现的种种冲突和矛盾进行理论上的解释。以达伦多夫、科塞等为主要代表的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应运而生。社会冲突理论吸收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有益成分,同时对它所宣扬的社会均衡、稳定、和谐与秩序进行批判,指出了普遍存在于当时社会的各种利益分歧和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合理地解释困扰人们的种种社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从而树立了它在学界的地位。德国社会学家达伦多夫所创立的辨证冲突论推进了美国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进程,在美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他反对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只强调均衡、共识而忽视冲突。他认为,社会现象本身充满着辩证关系,往往同时呈现出矛盾的二重层面:即稳定与变迁、整合与冲突、功能与反功能、价值共享与利益对立,等等。社会冲突与社会变迁无时不在,社会中的每一个要素都可能促使社会变迁。他指出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观点把社会看得过于和谐、统一和静止,这是片面的。社会往往呈现出辨证的二重层面:稳定与变迁、整合与冲突、功能与反功能、价值共享与利益对立。达伦多夫试图通过系统地考察和分析20世纪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来解决阶级冲突的问题,同时建立起其辩证冲突论的理论框架。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社会结构中的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权威在组织内的不同分布造成统治与被统治两个阶层,社会成员是靠着一种压制性力量强行结合在一起的。正是由于这种阶级结构导致了权威的分配不均而使得这些个人或组织在互动过程中产生了冲突。而权力、权威的差别性分配激化了“强制协团体”各子群体之间的斗争。当群体从“准群体”向“显群体”转换时,社会冲突就真正形成了。达伦多夫提出的“准群体"是指当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处于由人们所承担的角色决定而未被人的意识所察觉的利益阶段时的群体,而当那种由固定角色地位决定的客观利益变成显在的、为人所察知的时候,群体就变成了“显群体”。在“显群体”阶段,“准群体”时期潜在的利益要求就变成了明确地阐述出来的斗争纲领或意识形态。实际上,社会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冲突双方经济利益的对立。冲突团体的矛盾爆发可以打破对峙局面,导致结构的变迁和权威与利益支配关系的再分配。他还认为一旦社会冲突形成了,企图压制和消灭冲突是徒劳无益的。在现代社会中,只能通过制度化来调节冲突。另一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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