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冲突理论理论渊源《理论取向、核心议题与路径选择:社会冲突理论本土化探讨》石方军. 理论取向、核心议题与路径选择: 社会冲突理论本土化探讨[J]. 浙江社会科学,2012,12:81-86+162. 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是社会冲突理论研究的先驱,他们关于冲突的思想直接影响到后来的研究者们。分别受他们的影响,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可以分为两大理论传统:批判冲突论和分析冲突论。[4] ( 社会冲突两大理论传统的具体论述见 Ruth A .Wallace,Alison Wolf(2008 ) ,第62~ 121页)两种传统的差异表现在对于社会科学的看法,以及是否相信社会冲突能被消除。批判冲突论者认为社会科学家有道德责任来批判社会,自己的理论是社会变革和进步的推动力。拒绝把评价与分析分开或者是把价值与事实分开,认为社会分析家不应该把作品与道德承诺分离开来,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几乎是不可能的,社会科学研究是建立在作者特定的观点基础之上的。批判冲突论者大部分相信理想社会秩序的可能性,认为一个社会基本上不是以社会冲突为基础,社会将进化到不再有冲突的境界。冲突论重要代表人物赖特·米尔斯、皮埃尔·布迪厄、法兰克福学派及新马克思主义者都属于这一传统。而受马克斯·韦伯思想影响的分析冲突论者把冲突看作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并永远存在的一个方面,反对带有价值判断的社会分析,极力倡导一种超阶级、超价值判断的、客观的冲突分析。他们反对社会科学的结论必须有价值评价,力图建立与自然科学一样客观的社会科学。拉尔夫·达伦多夫、刘易斯·科塞和兰德尔·柯林斯等都可以划为这一传统。《浅析科塞的社会冲突理论》[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08:46-47. 西方的社会冲突理论是现当代西方社会学中以社会冲突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社会思潮。西方社会冲突理论的形成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初, 并且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社会冲突理论开始升温,成为“也许是当代社会学理论中呼声最高的观点”。一些相关学者和论著开始问世。这当中以科塞的社会冲突思想最具特色, 也更适用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科塞给冲突下的定义及对其原因的分析科塞给冲突的定义是这样下的:“冲突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利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 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伤害对方。”[2] ([美]L. 科塞, 孙立平译. 《社会冲突的功能》. 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9, 前言,第 24页) 科塞将社会冲突的根源分成了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物质性的原因,指权利、地位和资源的分配不均;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非物质性原因,指价值观的不一致。在科塞看来,二者当中的任何一个在互动中均可构成冲突的根源。二、科塞对冲突类型的分析科塞在他的冲突论中对社会冲突进行了归类研究, 把冲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把冲突划分为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前者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作为手段的冲突,而后者本身就是冲突的目的。所以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对于现实冲突来说, 冲突不是目的, 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因此冲突可以被其他同样能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代替; 对于非现实冲突来说, 冲突本身就是目的, 除了冲突的对象可以变换外, 冲突本身没有其他的互动形式可以代替, 冲突高于一切。另外, 现实冲突往往产生某种后果,而非现实冲突却没有任何后果可言。第二种类型
社会冲突理论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