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分局对全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总结(新改).doc罗庄质监分局对全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总结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罗庄质监分局联合区教体局于2011年11月16曰至25日对罗庄区辖区内学校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情况如下:—、检查情况罗庄分局与区教体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检查组对全区屮小学及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检查。共检查各类学校46所,有在用特种设备的学校31所,在用特种设备数量总计32台。二、发现问题(一)设备隐患1、常压锅炉当做承压锅炉使用。(湖南崖小学)2承压锅炉超压使用。(临沂第二十二中学、双月湖小学)攵锅炉无图纸资料,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定期检验。(河北小学、临沂第二十一中学、朱张桥小学、朱陈小学、临沂丁庄小学、汤庄幼儿园)4压力管道未办理安装告知非法安装,未办理注册登记。(临沂第二十中学、临沂光耀实验学校)>部分学校锅炉房不独立,安全距离不够。(普遍问题)«部分学校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未进行定期检验,使用老化、淘汰气瓶。(临沂八小)(二)人员隐患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无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普遍问题)2锅炉司炉工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普遍问题)。(普遍问题)三、 具体措施对检查屮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共计17份。四、 解决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1、校方责任所有设备勿必保证在检验周期内,并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自检自行维护保养。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制度健全,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2教育局方责任定期对学校在用设备巡查,发现违规情况合理处置或通知质监部门查处。\属地责任学校所在地安监部门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将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情况通知学校、质监部门。4质监部门责任将本次检查发现的应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设备,建立纸质、电子档案,同时录入山东省金质网,纳入动态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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