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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大纲科目法制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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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大纲科目法制史部分中国法制史部分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第一节:立法概况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天罚思想。周朝建立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治者不再宣称王是天帝的化身,而代之以“天只赞助有德之人”,因此周王的权力就说成是“受命于天”、“以德配天”。(二)明德慎刑。明德慎罚是周初统治者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提出的法制原则。该思想原则主要是成康时期的统治思想,对后世统治者给与了重大启迪!(1)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2)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3)明德慎罚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代天行罚”的观念变化的产物,也是奴隶主贵族阶级长期司法镇压经验的总结。(三)礼治思想1、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周礼”。周礼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阶级统治的需要而日益广泛不再限于治理血缘团体内部的功能,而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等级制度和加强专政力量的重要工具。2、礼的职能:(1)礼的首要职责是维护等级制度。(2)礼的第二大职能在于预防犯罪,抑制反抗活动。(3)礼还能起防民的作用。3、西周的礼作为一种规范,兼有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教化和防范两方面的意义,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即“礼治”,是西周的一大特色。二、西周的立法活动(一)周礼1、周公制礼是西周最早的立法。2、周礼: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周礼”。周礼成为维护分封、宗法、继承制度,调整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婚姻家庭等各种规范的准则。3、周礼的内容:“五礼”五礼是周礼的重要内容的归纳,总体来讲,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和嘉礼。(1)吉礼:居五礼之首,是祭祀方面的礼节仪式。(2)凶礼:对各种不幸事件进行悼念、慰问方面的礼节仪式。(3)宾礼:用于朝聘会同,是天子款待来朝会的四方诸侯和诸侯派遣使臣向周王问安的礼节仪式。(4)军礼:用于征伐,是军事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5)嘉礼:饮宴婚冠、节庆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4、礼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为孝,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为忠,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各级贵族都要听命于天子;亲亲与尊尊说明维护王权与族权是礼的核心。(二)《九刑》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2、《九刑》是周初旧有的九篇刑书,随着西周政权的稳定和阶级矛盾的尖锐,《九刑》又经过修订。3、九刑的解释。4、春秋时的叔向把“禹刑”、“汤刑”、“九刑”都看作“叔世”(乱世)的产物,不符合实际。(三)《吕刑》1、吕侯主持制定了西周后期一部重要法典《吕刑》,又称《甫记》。2、《吕刑》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1)种类:五刑:包括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等;五罚;五过。注:①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②赎刑是《吕刑》的核心内容,少数奴隶主贵族享有,可能与西周末王朝财政拮据有关。(2)原则:《吕刑》规定适用刑罚的总原则是“明德慎刑”,要求做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四)周王的誓、浩、命是周朝法律的重要渊源。第二节:礼与刑及其适用一、礼(一)礼制1、西周礼制主要规定了奴隶主贵族的阶级地位和等级特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尊卑关系,以及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的贵贱差别。2、礼制的作用在于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宗法制,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3、西周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礼制以“亲亲”和“尊尊”为核心,规定了完善的等级制度,提倡以忠、孝治天下。4、在西周,礼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的标准。(二)礼治1、礼治思想是西周统治者治国的指导思想;2、礼治思想是以德为核心,融国法、家规、忠、孝、教化、刑罚为一体的思想,宣扬并维护“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三)礼制与礼治1、西周礼的特色体现为礼制和礼治两方面的完善,礼治思想为礼制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礼制的完善促进了礼治思想的成熟,并为礼治思想的实现准备了社会条件。2、礼制和礼治相辅相成,是礼成为西周统治者维护和加强阶级专政的有力工具,被后代王朝确立为“政教之本”,并成为后来儒家学者“修身、齐家、治天下”的准则。二、刑(一)西周刑罚的适用原则:以“明德慎刑”、“亲亲”、“尊尊”为指导思想。1、矜老恤幼原则。以八岁以下,八十岁以上作为划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2、区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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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