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施行,其中最受各界关注的莫过于修正案彰显了刑法对于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功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如果出现虐待、折磨、欺负孩子等虐待行为,将面临牢狱之灾,连幼儿园、学校及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但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所有虐童案均能入刑处理?记者经过采访发现,有相当多的儿童受虐案件面临着调查取证难、定罪标准高等问题。案例孩子私处受伤无视频佐证案件搁置“作为父母一想起这事就非常痛苦,但现在案子一直搁置,不了了之。”伍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培培因为4岁时被幼儿园老师伤害,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孩子总说妈妈我不想上幼儿园,我害怕老师。”2016年春天,伍女士发现培培的大腿根和隐私部位有紫色的淤血。在她追问下,培培才说:因为他没有坐好,老师拿着一个玩具枪去拧他的大腿根和隐私部位。伍女士于是向派出所报警。她告诉记者,此前小莲老师曾用棍子打过培培,因此她和幼儿园交涉过,后来小莲主动找过她,哭着说以后不会再犯。但小莲老师坚决否认拧伤培培大腿根和隐私部位一事。警方发现在事发的休息室内并未安装探头,没有视频录像可以证明孩子的说法,也没有其他老师在现场。后经司法鉴定,培培的伤被鉴定为轻微伤,但因为指控老师的证据不足,警方对案件的处理陷于搁置状态。为培培父母代理案件的北京市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绍君介绍,幼童的证言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只是旁证,行为人很难受到处罚。案例男童被打后老师坚持拒绝认错道歉2016年7月的一天,季女士发现4岁的儿子华华颈部和脑后部有红色伤痕。华华说是小羽老师揪的,因为他饭后忘擦桌子。经过查看幼儿园录像,家长发现小羽老师确实有故意伤害华华的行为,此外还有伤害其他孩子的行为。经过司法鉴定,华华的伤情为轻微伤。华华的爸爸当即向警方报案。因为有监控录像,幼儿园园长、华华所在班的其他两位教师向华华的父母当面赔礼道歉,并补偿了误工费。但小羽以生病为借口拒绝道歉。华华的父母把小羽老师告上了法庭。“我之前没有道歉,因为不是我的错。”小羽坚持认为,事发当日,华华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老师提醒他,视频显示去拍了华华一下,要求其趴好,没有去拧、掐数次。华华陈述的其他两名幼儿的事情不是事实。她没有打孩子,不会因为打孩子道歉。“我没有照顾好孩子,我可以为此道歉。”法院认为,依据相关录像,结合华华就医,法院在现有证据下可以认为小羽当天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作为幼儿园雇员,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因为幼儿园已经赔偿,法院仅判决小羽向原告书面道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能否入刑:情节恶劣是关键近年来,幼儿园老师欺负、变态折磨、虐待小朋友的案件频出,但施暴者不是家属,并且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司法机关找不到相应法律依据对其依法制裁。虽然本次刑法修改将老师纳入虐待罪主体,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虐待罪也不是所有虐待儿童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情节是否恶劣”。如果情节达不到《刑法》规定的程度,最后的结果可能还是治安处罚。东城检察院检察官王蕾蕾曾办理过多起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她认为,从虐待罪的定罪标准上看有两方面需要考虑,一是施暴的时间跨度,即使孩子的伤情不明显,但如果能够证实孩子所受的伤害是长期的,比如长期不给吃饭、关禁闭、多次殴打,虽然没达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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