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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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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专题作业论文题目:和谐——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姓名:年级:学号:专业及方向:指导老师:写作时间:和谐——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内容摘要:中国书法艺术是一个充满线条矛盾的有机统一的和谐世界。书法线条组合关系的整体和谐,是人类和谐意识的必然反映,是民族哲学观念的艺术外化。书法和谐美的追求,已积淀成难以变异的审美规范和书法形式感的表现模式。和谐美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美感追求,和谐是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关键词:和谐多样统一审美境界中国书法是线条的艺术, 是一个充满线条矛盾的有机统一的和谐世界。无论在单体组合(结构)和整体组合(章法)中,都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线条矛盾关系。如直曲、方圆、刚柔、疾涩、长短、粗细、正欹、疏密、主次、向背、呼应、润燥、虚实等等。虽然它们都属于对立范畴,但在书法形式美的总体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却是“多样的统一”。书法中的所谓“多样”, 即指整体( 结构或章法) 中所包含的各种线条形式上的区别和差异性。“统一”, 则是指各种线条在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的特征及彼此间的某些关联、呼应和衬托关系。“多样的统一”就是和谐。早在两千多年前老子就说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 冲气以为和。”(《道德经》42章) 表达了万物统一及对立面统一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数学家斐安也指出:“和谐是杂多的统一,是不协调因素的协调。”(《西方美学论美和美感》第14页)在书法造型中,无论是有显著对立关系的线条所造成的统一( 对比统一), 或由不太明显变化的非对立关系的线条所造成的统一( 调和统一), 最终都是在变化中归于和谐, 在变化中见出多样的美来。因此,书法美在于变化,在于多种因素的和谐统一,这在中国书法史上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和谐正是由矛盾和对立造成的,失去了矛盾对立,也就失去了和谐,失去了书法之美。强调书法的变化是在统一制约下的变化,而非孤立的变化或者是一味的变化。而没有统一,即是不和谐。统一而无变化就单调。在书法作品的形式中,既要变化,又要和谐,似乎是很矛盾的。而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因素才构成了书法艺术的魅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二者如何达到和谐统一。大千世界是丰富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又要统一于宇宙的运行规律之中,即要合其道,按照宇宙秩序发展变化。我们说一件上乘作品即是一个浓缩的小宇宙,咫尺之内涵盖了整个世界无穷变化之理,是超于现实世界形式之上的、抽象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许多的视觉造型语言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与张扬。世界的各种矛盾因素在线的粗细、长短、浓淡、虚实、刚柔、轻重、快慢、干湿等等各种对应因素错综复杂的节奏变化中得到表现,也因此构成了书法艺术的书法之美。否则,书法作品简单、空洞,感情不充实,难以达到书法艺术在精神层次的享受。我们说真正的书法不只是感官的一种满足,更主要的是思想上、精神上的享受。而这种精神享受正是以作品的和谐为前提的,是在书法美的变化和谐矛盾的统一中,体现着世界的根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它体现在书法美的诸多方面,一点、一画、一幅作品都是处在矛盾的统一之中,其自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纵观历代优秀的书法作品,它总是蕴含着丰富的矛盾因素,体现着无穷的节奏变化和生命的意蕴,才使我们有读它千遍亦不厌倦之感。它是一个具有生命活力的精神世界,具有审美特质。从书法艺术的角度看,宋徽宗的瘦金体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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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