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doc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苏州市将从现在起到3月2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园区教育系统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检查范围各学校要根据《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十项基本要求》和《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在坚持做好常规性安全检查,尤其是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还要特别对照《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展对接送师生车辆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安全检查。二、 检查方式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与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园区教育部门将负责牵头园区公安、安监、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全方位督查。三、 检查重点车辆所属单位的资质情况,包括学校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特别是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情况。2-接送车辆驾驶人员的资质情况,包括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通过审核,特别是与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驾驶车辆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接送车辆情况,包括基本的车况、车貌,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辆制动等重要装置是否正常,车胎是否破损或磨损过度,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带等是否齐全、牢固,是否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逃生锤等器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合格,是否取得并放置统一的校车标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对乘坐学生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尤其是每次专人检查乘坐学生人数、跟车管理情况;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对驾驶人员、乘坐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正常。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青少年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完善基础台账资料,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学校要将安全大检查工作与各项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有关接送学生车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强化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强化事故风险的定期分析和隐患整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有关领导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好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防范措施和监管责任;对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车辆的使用。请各学校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督查情况,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落实的防范措施、整改结果情况,有关建议和意见等)并填妥有关统计表格(见附件1),于3月11下午3点前将纸质和电子稿报送至我局综合处,联系人:陶宇星,电话:66681114,EMAIL:******@sipac.。园区安委会将于3月上旬、苏州市安委会将于3月中旬组织专项工作督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附件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检查情况表附件2: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二O 年三月一日附件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学校(盖章):检查情况单位内部自查情况H查车辆数(辆)租赁(辆)自备(辆)发现隐患数(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数(辆)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取得校车标志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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