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某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L03100524招标文件招标人: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监督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一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一、招标公告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定标(七)合同的授予第二章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及承诺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的考评标准、办法、设备要求和作业范围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皖L03100524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受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企业前来参加。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砀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项目业主: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一标段:砀城主干道路清扫保洁二标段: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2、招标内容:砀城主干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民营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3、质量要求:符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4、承包经营期限:贰年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工商部门注册的环卫专业服务公司或具备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物业)服务;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后日期);2、投标企业须在砀山县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天内在砀山县城区内设立办公场所。至少一个县(市)级以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的单个合同(以合同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作业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以2010年1月1日后的合同原件为准);3、投标企业必须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具备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具备给所有使用的环卫工人等人员购买保险的能力;4、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5、近三年内企业财务报告原件至少一份,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资产。(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6、投标企业可就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企业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室。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1、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2、砀山县人民政府网:/3、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赵局长**********刘所长**********揣所长**********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0557-2250028(张工)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二、: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赵局长**********刘所长**********: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0557-::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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