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持犯篇) 弘一大师遗著 第一门第一章持犯总义—持犯名字第一门第二章持犯总义—持犯体状第一门第三章持犯总义—成就处所第一门第四章持犯总义—辨犯优劣第一门第五章持犯总义—方便趣果第一门第六章持犯总义—阙缘不成第一门第七章持犯总义—境想分别第一门第八章持犯总义—别简性重第一门第九章持犯总义—广斥愚教第二门第一章第一节持犯别相—性罪—杀第二门第一章第二节持犯别相—性罪—盗第二门第一章第三节持犯别相—性罪—淫第二门第一章第四节持犯别相—性罪—妄第二门第二章第一节持犯别相—遮罪—饮酒第二门第二章第二节持犯别相—遮罪—过中食第二门第二章第三节持犯别相—遮罪—高大床第二门第二章第四节持犯别相—遮罪—严身第二门第二章第五节持犯别相—遮罪—歌舞 南山律在家备览 略编(学者宜先详览卷首之例言及目表然后再阅正文) 持犯篇 ▲事钞云“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 受者法界为量、持者麟角犹多。良由未晓本诠、故得随尘生染。 此既圣贤同有钦序。何得抑妨不论。故直笔舒之、略分四别。一者戒法、此即体通出离之道。二者戒体、即谓出生众行之本。三者戒行、谓方便修成、顺本受体。四者戒相、即此篇所明、通亘篇聚。” 资持释云“初二标叹戒功。依此净戒行越苦海、故如舟航。凡入道门无不禀戒、故是宗要。 受下明多犯所以。受时遍境俱发、故通法界。随中一行犹难、故如麟角。麟是瑞兽国君有道乃现。止有一角、举此喻其少耳。受多持少、患在迷教、故云良由等本诠。即目律教。尘染即是毁犯。 此下示意列章、上句引圣为况。何下显今须述。故下列示章门。通出离者贯彻因果故。生众行者基址义故。顺本受者是随行故。通篇聚者属教诠故、亘即遍也。” 通亘篇聚者、是即以戒本为相、就法而辨。 文举篇聚、局具戒言。若五八戒、如济缘云、罪无篇聚、至于大重小轻方便趣果义则不别也。 事钞中、标示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种、前后文凡两出。其中戒法戒体戒行、前后文义大同、今并编入宗体篇内。唯戒相一种、前后有、前约行言、后就法辨。就法中、广示持犯、卷帙繁重、故今别立持犯篇具明此义。前宗体篇中第四门戒相、仅明约行一义耳。 ▲资持云“问、何者为相。答。如后释戒、三科束之、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开不犯、总为相矣。更以义求、亦为三别、一犯与不犯、二犯中有轻重不同、三有方便根本差别。统论其相、不出心境。如下更解。” 相┬所犯境───境──┐ ├成犯相───心境合┴─犯┬┬轻│ │└重 │ └┬方便(因) │ └根本(果) └开不犯───心境互缺─不犯 ▲资持云“问、何以不但释相而总论四戒者。答。戒是一也、轨凡从圣名法、总摄归心名体、三业造修名行、览而可别名相。由法成体、因体起行、行必据相。当知相者即是法相、复是体相、又是行相、无别相也。若昧余三、直尔释相、既无由序、不知所来。徒自寻条、终难究本。”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五 ▲资持云“前明戒法但述功能、次明戒体唯论业性、后明戒行略示摄修。若非辨相、则法体行三一无所晓。何以然耶。法无别法即相是法、体无别体总相为体、行无别行履相成行。是故学者于此一门、深须研考。然相所在、唯指教诠。举要示相不出列缘、缘虽多少不出心境。罪无自体、必假缘构、非境不起、非心不成。若晓此意、类通一切皎如指掌。余更如文。”见事钞记卷十七 持犯中分为二门┬一持犯总义 └二持犯别相 ▲资持云“以总收别、由别总前后相照、持犯方明。”见事钞记卷十五 第一门 持犯总义 持犯义中分九章┬一持犯名字 ├二持犯体状 ├三成就处所 ├四辨犯优劣 ├五方便趣果 ├六阙缘不成 ├七境想分别 ├八别简性重 └九广斥愚教 第一章 持犯名字 ▲资持云“名即是字、连绵为语、无劳强分。持犯两名、并望受体违顺为名。寻文可见。” ┌二持┬止持 ┌止持…………作犯│ └作持 └作持…………止犯└二犯┬作犯 └止犯 俗众所受五戒八戒、唯有止持作犯二义。 ▲事钞云“先解二持。言止持者。 方便正念、护本所受、禁防身口、不造诸恶、目之曰止。 止而无违、戒体光洁、顺本所受、称之曰持。 持由止成、号止持戒。” 资持释云“初牒名。 方下释义、初释止义。方便者起对治也、正念者离邪染也。身口者且据七支、必通三业。 止而下释持义。 持由下双结。” △事钞续云“二明作持。 策勤三业、修习戒行、有善起护、名之为作。 持如前解。” 资持释云“初名牒名。 策下释义、初释作义。 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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