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2009-03-3121:05如何计算迟延履行金以下只总结的是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计算:一、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31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232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2、《民诉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未按民事调解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是否应当支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问题的复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执请〔1992〕1号《关于被执行人未按民事调解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是否应当支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此所指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在内。由于你院请示中据以执行的民事调解书已于民事诉讼法施行之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规定,被执行人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可以不予加倍支付。二、计算公式1、债务利息=债务本金×利息计算天数(判决确定的应当给付日始,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360天2、迟延履行利息=(债务本金,诉讼费,保全费等)×利息计算天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始,实际履行日止)×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2倍/360天3、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年利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逾期还款上浮幅度(如现行的幅度为150%)三、例2006年12月5日送达一审判决书判令:1、给付欠款595791万元及该款自2005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利率标准计付)。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14908元,诉讼保全费3770元。3、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2007年4月19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07年7月12日履行完毕。欠款汇总表(利率分阶段计算,就不细表了)欠款项目金额本金595791诉讼费14908保全费3770本金逾期付款利息(2005年12月1日至2007年4月29日)(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7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节选自《略论迟延履行金的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起算日,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93条有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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