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协议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企业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协议债权投资协议本《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xx年【】月【】日由下列各方在【】订立:(1)【】有限公司(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住所为【】;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公司【】的股权。(2)【】(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住所为【】。(3)【】有限公司(被投资方,以下简称“【】”或“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住所为【】;于本协议签署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股东为甲方和【】……。鉴于: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乙方为投资方,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可转股债权增资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中国法律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目标公司、公指【】有限公司司或公司投资方、乙方指【】有限公司原股东、甲方指【】、【】控股股东指【】债转股指乙方行使转股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各方、协议各指目标公司、投资方、原股东方投资额、增资指投资方此轮投入目标公司的价款,为人民币指价款【】万元指本协议正式生效的起始时间,以协议正式签协议生效日指定日为准投资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将全部债权转为交割指股权,将投资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行为投资方按本协议第三款约定将全部投资价款交割日指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当日。登记日指债转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控制”指就某一法人而言,指一人(或一致行动的多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包括:(i)该法人50%以上有表决权关联方指的资本,该表决权通常可在该法人的股东会上行使;(ii)该法人的董事会会议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上50%以上的表决权;或(iii)该法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大多数成员的任免;且“受控制”应作相应解释第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中国指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就任何人士而言,指适用于该人士的中国政府、监管部门、法院或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法规、行政或部门规章、指令、通知、条约、中国法律指判决、裁定、命令或解释。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局指【】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除非另有特指,本报人民币指告涉及的金额均指人民币元指人民币元除周六、周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工作日指个日期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处置指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第二条本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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