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目的是为工矿企业、工程部门和学校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高校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及其教育人才。二、招生对象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三、考生条件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此类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工门类专业,非理工门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工程背景。 3、工作业绩突出。四、招生领域 1、机械工程 2、光学工程 3、仪器仪表工程 4、材料工程 5、冶金工程 6、动力工程 7、电气工程 8、电子与通信工程 9、控制工程 10、计算机技术 11、软件工程 12、建筑与土木工程 13、化学工程 14、交通运输工程 15、安全工程 16、农业工程 17、环境工程 18、食品工程 19、车辆工程 20、制药工程 21、工业工程 22、项目管理 23、物流工程五、报名手续 1、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到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领取“江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有条件的考生可在江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网址为:.----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下载)一式二份,由考生本人填写好后连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身份证件(附复印件一份)提交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报 名:报名由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部分组成。网报时间一般为七月初开始,现场报名一般为七月中旬,确切时间及地址以国家当年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网站予以公布。仅网上报名而未经现场报名确认者其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本人持经我校审查合格的“江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拍照、确认报名信息。考生信息确认后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定: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交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最终资格审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六、入学考试及录取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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