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财政支出项目(亮灯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项目概况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晋安区城乡建设局作为综合管理全区建设行政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建设档案、内河规划、整治、户外广告和城市景观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市城乡规划部门委托的权限进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负责全区居民(村民)危房改建的规划初审上报,做好批后跟踪管理,指导镇村建设及试点工作等。项目立项情况1、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榕晋委办〖2016〗10号文件,将安装森林公园至宦溪村公路太阳能路灯、安装X193县道森林公园至岭头公路太阳能路灯8公里列为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主要为方便居民出行作用。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亮灯工程是经过设计院与施工单位协商讨论后确定方案实施的,论证了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对北峰山区部分公路增设路灯,保证居民的安全出行。项目预期投入情况亮灯工程预期投入480万元进行改造工作。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亮灯工程有利于居民夜晚出行安全。项目评价工作过程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亮灯工程以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财务信息,组织管理,预算执行,社会目标等为评价指标。采用最低成本法的评价方法。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亮灯工程建设指定监理公司对进行阶段性监督、检查、核实来核报项目资金。项目执行基本情况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亮灯工程建设按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调整。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亮灯工程总目标是增设路灯,保证居民的安全出行。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落实情况亮灯工程建设财政拨款480万元,无其他自筹资金等落实情况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实际支出230万元项目财务管理状况亮灯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凭证全部登记入账。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执行,项目顺利进行。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根据对绩效评价(项目管理占10%、投入占15%、产出与结果占30%、综合社会贡献占30%、修正指标占10%)标准分析,我局亮灯建设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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