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筹建处转发省质监站关于报送重大危险源的通知总监办、各驻地办、各项目经理部:现将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报送重大危险源的通知》(冀公安监字[2010]4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并将本单位涉及到的所有重大危险源汇总建档,加盖公章后于5月7日前报送筹建处,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qgsgck@。附件:《关于报送重大危险源的通知》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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