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顺)财采决〔2019〕4号投诉人:广东聚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玉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居委会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1406室被投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程玉佳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投诉人广东聚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于2019年8月26日提起“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改造建设(第三批)(项目编号:FS2019(SD)WZ0031)”的投诉。投诉人称:(下称“中标人”)所投楼层交换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况;。针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本机关受理后依法于2019年8月27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人举证通知书》,并向相关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下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四家涉事供应商佛山市顺德区恒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明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贝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发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和《当事人举证通知书》,要求向本机关作出说明并提供举证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向本机关递交了相关书面说明材料。本机关认真阅读投诉人提供的投诉资料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回复,并依法调取、审阅了该项目有关资料、证据,现查明情况如下:经查,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13项楼层交换机的其中两项参数要求为“交换机容量≥256Gbps,防雷功能共模防护≥9KV,防雷等级4级”,第14项汇聚交换机的其中一项参数要求为“交换机容量≥256Gbps”。中标人关于楼层交换机、汇聚交换机的投标设备均为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的H3CS5024E-X,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响应表》对楼层交换机的“交换机容量、防雷功能”两项参数响应为“无偏离”,汇聚交换机的“交换机容量”参数相应为“无偏离”。项目代理机构在质疑处理过程中,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原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认为,无依据认定中标人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另外,中标人提交了《投诉事项回复书》及投标设备生产厂家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在说明函中称:中标人于本项目所投设备,可以通过配置扩展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并提供了H3CS5000E-X系列(包含型号S5024E-X)以太网交换机产品规格表,表中显示交换容量(全双工)为“240Gbps~336Gbps”,防雷功能为“共模防护6KV~9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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