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周转房批量分配方案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结合目前教职工实际居住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腾空的周转房进行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周转房分配范围蛟桥园教工宿舍区原17栋和C栋已腾空住房(具体房号于7月7日公布)。周转房分配对象: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住原学生宿舍六栋的部门自聘人员另行登记)。选房排序规则本次分房实施计分排序选房程序。分房计分标准包括职称职务学位分、工龄分、校龄分等三项标准。(一)职称职务学位分:1、具有中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硕士学位(含双学士学位)或科级职务以上的教职工计60分;2、其他教职工计40分。职称分、职务分、学位分可由参与分房的教职工任选其一,而不分别计分总累加。(二)工龄分计分标准:每年工龄计2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读书期间按学制每年计2分。(三)校龄分计分标准:每年校龄计1分。以上涉及的学位、职称、职务、工龄、校龄由人事处认定。若总分相等,分房排序规则为:学位高的优先;职称高的优先;职务高的优先;双教职工优先;现役军人配偶优先;校龄长的优先;工龄长的优先。四、分房程序1、2009年7月3日前到校产处房产管理科(原二教楼,电话:3816194)领取分房申请表,详实填写表格(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并于7月6日前交回房产管理科。2、7月7日至8日张榜公布分房范围及分房对象基本情况,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3、7月9日下午4:15于校产处会议室公开选房;4、7月10日前到房产管理科签订租房协议,交500元租房保证金(原已交的除外),并领取住房钥匙。五、凡在分房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收回住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六、本方案由学校周转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请校属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校产处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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