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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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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来源: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对《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确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一种明知,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为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新罪名是由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而来,该《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而在2007年5月11日两高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解释》第一条规定,凡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根据这一规定,凡买卖盗抢机动车(包括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下同)的均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因此也就有了本文前述案例了。据查汉语词典,“掩饰”即遮盖修饰使人看不出真相,“隐瞒”即谓掩盖真相不让人知道。如果从广义角度来理解“掩饰、隐瞒”的含义,它可包含以往所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等内容,因此对待收购、销售盗抢机动车的行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并无不可,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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