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安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幼儿园:为加强我区学校、幼儿园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儿童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要求保安员100%持《保安员证》上岗,我局与公安分局协商,将于近期对全区现有未持证上岗的保安员开展统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由各单位组织保安员分批参加培训,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11月19日自行前往罗湖保安服务公司报名后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培训时间。二、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1110号(雅仕居西面)。报名联系人:贺爱乡(罗湖保安服务公司培训中心,电话:82263705)。三、报名须知:(一)参训保安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培训:、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以上条件由各单位先初步审核后推荐报名。(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附注保安员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加盖公章)。此项各公办学校不需提供。(正反面),验原件。。(三)培训费用:250元。其中培训、资料、办证150元,伙食、住宿100元(伙食15元/天,住宿10元/天)。各单位需在报名时自行缴纳费用。(四)培训时间:4天/期。四、其他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严格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备专业保安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公(治)字〔2010〕273号)精神,按照幼儿园2名、小学6名、中学10名(住宿制中学12名)的配备标准配备保安员,今后由教育局、公安局开展的保安员检查,《保安员证》作为各单位安保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凡是未取得上岗证的保安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培训,以后各单位招聘保安人员一律聘用持有上岗证的保安人员。请各单位将保安员资料汇总存档、备查。特此通知。(联系人:周佳燕,电话:25666991,**********)罗湖区教育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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