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物价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枣庄市物价局网站(/)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枣庄市物价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679号,邮编:277800,电话:0632-8686180,传真:0632-8686182)。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由专人负责和各科室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枣庄市物价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2017年,枣庄市物价局继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抽调2名熟悉信息和计算机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和信息公开网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三到位”。制定了《枣庄市物价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各科室每月提供至少4条信息。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有关科室各负其责,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发布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定期通过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借助主流媒体解读政策信息,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通过枣庄日报、大众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100余篇,方便群众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听取热心网友意见建议,回答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积极传递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正能量。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在物价局网站公开定价项目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项目清单等8个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在网站上公布了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利用枣庄市政务网、市物价局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定期更新调整,对外公布部门动态及各类信息900余条,基本涵盖了我局工作的全部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来电来信处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期回复。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枣庄市物价局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多次组织人员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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