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拉堡小学学校章程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三章教师和职工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序言柳江区拉堡小学创建于1912年,始为废除科举后拉堡兴办的洋学堂。几经迁址,几经易名,于1959年开始用名为柳江县拉堡小学。2017年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拉堡小学。学校现有小学部78个教学班,幼儿园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914人,在编教职工235人,专任教师231人,专业合格率100%。学校先后荣获中华经典诵读全国优秀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卫生学校、自治区中小学规范管理十佳学校、广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广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先进学校、全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家长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等荣誉称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柳江区拉堡小学,学校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1号,邮政编码为545100。学校现有本部、晨曦、思贤三个校区,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第三条学校由柳江区教育局举办,经柳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是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学制6年。学校附属幼儿园招收年满5周岁的幼儿。第四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校训:团结文明诚实勤奋校风:求实奋进和谐创新教风:严谨爱生协作高效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育和谐文化,建幸福校园。学校育人目标:让每一位学生感受教育的幸福,都能充分、和谐地发展,促进每位学生良好个性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第六条学校办学理念:让学生享受幸福的教育,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教育成为幸福的事业。第七条学校校歌:学校校歌为《幸福从这里起航》第八条学校校徽:以“鲜花”、“书本”、“蜡烛”和“LX”组成的圆形图案,作为学校的形象标识。燃烧的蜡烛象征教师在拉堡小学这块沃土上无私奉献、辛勤耕耘;书本、鲜花和形为红领巾的蜡烛火焰内焰,象征着学生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努力学习,幸福成长;字母“LX”是拉堡小学简称“拉小”的拼音缩写;“1912”说明拉堡小学创办于1912年。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校区设执行校长,由学校副校长担任。学校定期召开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第十条学校设正职校长一名,副校长若干名,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校长、副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校长依据《教育法》有关规定行使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建设、管理的最高决策权。校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作述职报告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对校长负责,执行校长指令,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第十一条校长的职责:(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学校党支部,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三)组织拟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四)依法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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