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顺和奖励基金奖励办法程顺和奖励基金由程顺和院士于2006年捐资设立。基金总额20万元,其中所匹配10万元。旨在激励我所科研人员埋头实干、多出成果、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本基金每三年颁奖一次,每次奖励3-5名科研人员,每人奖励1万元。本基金由所科研处管理。首次奖励人员由程顺和院士提名,以后由各部门提名,所学术委员会遴选。凡我所科研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与推荐评选:1、热爱科技事业,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2、在本所从事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3、在本所科研工作中作风踏实,业绩突出的科研人员。评选工作按推荐提名、资格认证、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候选人须提供个人业绩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经所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由所学术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奖励人选,报所部批准后予以颁奖。201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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