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一、开标(一)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含)以内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下列顺序开标: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2、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植,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二)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以上的,按下列顺序开标:1、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植,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2、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将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7至15家)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3、投标报价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4、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5、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1、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的投标文件,作废处理。2、细微偏差评审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
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