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做错,不可不做现实中,我们却经常陷入“宁可不做,千万别错”的退缩中。IT老英雄王安在他的回忆录《教训》中写道,他6岁的时候,在路上捡到一只活的小麻雀,欢天喜地拿着往家赶。到了家门口,想起母亲不喜欢这类小东西进房间,于是就将小麻雀放在家门口,进屋去请示。妈妈竟然破例同意了!王安急着去拿他的宝贝。不幸啊!他看见小麻雀已经在猫的嘴里了。王安小小年纪受到如此重大打击,促使他6岁时就立下志向:任何事做了再说,千万不要先请示汇报。现实是,一个人做得越多,犯错的次数就越多,挨骂的次数也就越多。并且由于事物的多面性,可能你认为正确的,他人以为是谬误。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东西,阳光的背面是黑暗,管理中任何事情都可以引发正方与反方之争。多做多错,理之必然。曾国藩曾云:“名满天下,谤亦随之。”不做不错,因为错的对象都不存在了。管理讲究责权利的相符。当一个人主动或被动地去承担一件责任的时候,他心中总是在掂量:权够不够,利够不够(当然还有能力够不够。此文中我们假定能力都够,只讨论人的能动性问题)。当他认为权或(和)利不够的时候,他就会有多种表现形式:,不收集材料也不提自己的见解与方法,只将问题提出请领导拍板。?!。,既不说这件事可行,也不说这件事不可行,好像这件事不存在,无休止地把一件事拖下去。我们还可以见到另一种麻木的情况:明明是该人的本职工作,由于长期在一种他认为失望的氛围中工作(也可能是一种客观存在),生成了一种习惯性懒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事能拖则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表现形式与上述第4条相同,但更糟糕的是,他已将之上升为无意识的在《矛盾论》中一再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现代的说法是,人要有积极的心态。希望一个人做事,当然要赋予这个人足够的权与利。但我今天是要讲矛盾的另一个方面:当事人怎样来理解责、权、利的问题。美国总统小布什的就职演讲有这样两段话:“正处于鼎盛时期的美国重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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