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为了提高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加强校内外交流,有效利用校外实际部门的研究人才资源,学位论文的要求,管理学院决定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制(简称“双导师制”),专业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具体聘任管理办法如下:一、“双导师”的界定“双导师”由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教师为第一导师,校外专家为第二导师。二、校外导师的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专业学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专业学位教育的研究方法;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国有大中型企业、国际知名外资企业、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单位高层领导职务,或经学院认可,富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专家、企业家。,并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过专业论文。,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教书育人,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培养学生,在学位论文方面进行指导。。三、校外导师的聘请程序校外导师的聘请可由学院直接聘请;也可以由校外专家直接申请;学员、硕士生导师推荐合适专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校外导师。新聘校外导师,填写《校外导师审批表》,经学院相关部门讨论通过,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凡新聘校外专业学位导师,由学院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三年。到期后由管理学院对其导师资格进行重新审定,审定合格者可以继续聘任。四、“硕士学位论文合作指导教师”称号,对外联络工作,从事学术交流、企业经营等相关活动;,教育中心网站;;;;。五、校外导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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