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森林城市管理规划工作规划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以推进“国家生态县”建设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大大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把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森林城市。二、创建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原则。创建森林城市事关每个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有序开展创建工作。2、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与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科学可行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安排创建工作,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3、坚持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原则。以造林绿化为主,栽大树、栽全冠树,在城市建成区多栽胸径15cm以上的大树。在树种选择上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4、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原则。重点加强县城出入口、主干公路和城区空闲地段的造林绿化。加大对县城周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相改造,建设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大力开展营造青年林、结婚林、成长林、“三八”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工作目标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的质量和效益,加大宣传力度,在2012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同时,通过创建森林城市,进一步弘扬我县红色文化、禅宗文化、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绿化系统,形成独特的绿色景观文化,构筑“城在园中、园在林中、山水环绕、城乡一体、碧水蓝天”的绿化格局,把我县建设成为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国家森林城市和旅游度假天堂。四、组织领导成立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简称“创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森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创森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创森办”下设三个小组:1、工作督查组:负责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创建任务和目标的分解;负责创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县指导督查工作。2、综合服务组:负责创建资料的申报、整理、综合、归档工作;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工作。3、宣传文秘组:负责制定创森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新闻媒体的日常宣传和宣传片、大型宣传画册、光盘等宣传专题的编辑和制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五、实施步骤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为三个阶段:(一)创建准备阶段1、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按照市“创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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