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训监管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各乡镇、街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强我市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村的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和谐社区、村建设,提升社区、村服务水平的政策、意见,推动了我市社区、村建设的蓬勃发展,进而也有力促进了社区、村社会组织的积极发展,并由发展逐步走向成熟。社区、村社会组织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增强社区、村自治功能,提供公共服务,繁荣社区、村文化,反映社会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和途径,是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把社会组织建设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推进社区、村建设工作新的生长点,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社区、和谐村创建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努力开创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新局面。二、加强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着眼于完善体系、培育壮大、加强管理、规范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优化社区、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格局,促进社区、村的和谐发展。(二)目标任务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和谐社区、和谐村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区、村社会组织朝着组织落实好、功能定位好、基础保障好、自律管理好、活动运转好、公益形象好、队伍建设好、发展能力好、居民参与好、作用发挥好的“十好”标准方向发展。今后三年,全市要重点培育30个符合“十好”社区、村社会组织标准的先进组织,要重点资助30个社区、村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每个社区要重点培育2个以上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先进性社会组织典型,要培育一批群众乐于参与、活动正常有序的社区、村社会组织,同时使居民群众参与度达到20%以上。三、加强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两级社区、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明确相关负责人员,落实有关工作职责。一是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作为社区、村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社区、村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的备案管理,要对社区、村社会组织的备案情况进行一年一次的审核,要规划和指导好各社区、村社会组织工作。二是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并可以作为社区、村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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