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年规划概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年规划概要少数民族古籍是各民族先民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各民族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可以充分展示各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反映各民族人民在共同缔造中华文明中所作出的贡献,对于提高各民族历史地位,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XX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民族古籍资源丰富,种类多样。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XX民族古籍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全省民族古籍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形成了从省到州(市)、县立体覆盖的民族古籍工作机构体系;二是民族古籍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养造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近200人的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民族古籍工作成果体系不断丰富完善,以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XX少数民族卷,及其它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古籍为代表的成果引人注目、蔚为壮观。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另一方面,由于我省民族古籍年代久远、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抢救、搜集、整理的难度较大;同时由于现代工业文明和民族地区城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巨大冲击,民族古籍资源流失消亡速度不断加快,民族古籍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而紧迫。为加强对全省民族古籍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指导,进一步做好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推动全省民族古籍事业向前发展,根据《国家民委、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08〕33号)、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结合XX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古籍在弘扬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物质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服务。二、总体原则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救人、救书、救学科”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针对全省民族古籍工作的特点和现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族古籍工作机制和科学有效的保护制度,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切实做好全省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出版、研究工作。三、主要任务1、夯实民族古籍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民族古籍工作机构,加大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加大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全省民族古籍的调查、摸底、清点、编目等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存量、分布和流传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散藏在民间的各类古籍的保护和征集工作。加强对民族古籍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民族古籍保护知识,展示保护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民族古籍的良好氛围。2、加强民族古籍整理出版。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拓宽思路、创新理念,加强调查研究,树立精品意识,深入挖掘民族古籍的特色内容和优势项目。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同实施,打造一批能充分体现和集中展示全省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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