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文备,2011?54号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璧山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1?51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有关单位:《重庆璧山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重庆璧山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规范入园企业规划建设,美化企业外观形象,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20平方公里生态工业园区内的入园企业, 已入园的企业按有关要求逐步规范。二、用地性质入园企业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用地内一律禁止建设职工宿舍、商业性用房,倒班房建设面积须严格控制。三、用地要求率≥(一)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建筑密度≥1,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放宽到 ;45%;3≥容积(二)道路退让控制。:规划道路宽度≥32米的,建筑退让红线至道路路沿线按20米控制,纳入开敞公共绿化用地;32米>规划道路宽度>16米的,建筑退让红线至道路路沿线按14米控制,纳入公共绿化用地;规划道路宽度≤16米的,建筑退让红线至道路路沿线外按8米控制,纳入公共绿化用地。:规划道路宽度≥32米的,围墙至道路路沿线按20米控制,纳入开敞公共绿化用地;32米>规划道路宽度>16米的,围墙至道路路沿线按14米控制,纳入公共绿化用地;规划道路宽度≤16米的,围墙至道路路沿线按米控制,纳入公共绿化用地。企业纳入的公共绿化用地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且企业必须根据园区道路绿化设计进行绿化并承担相关费用,但道路红线至企业建筑红线的绿化计入企业的绿地面积。(三)绿化要求。绿地率≥10%,以高大乔木为主,做到“厂在林中,林在厂中”。四、规划建设要求(一)建筑外墙色调主要以深灰色和巧克力色为主色调,可用白色线条镶崁,禁止大面积采用白色。(二)厂房四周都应设置女儿墙,保证园区景观,严禁显露尖屋顶或三角形屋顶。(三)工业园区10平方公里璧城组团工业企业厂区道路采用柔性路面。(四)企业大门和房屋(包括厂房)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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