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原油罐爆燃事故1、事故简介2010年6月29日16时20分左右,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辽阳石化)炼油厂原油输转站1个3万立方米的原油罐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可燃气体爆燃事故,致使罐内作业人员3人死亡,7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遇到非防爆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燃事故。(2)间接原因①监护人员监管不力监护人员未及时制止清罐人员使用铁质工具及普通照明灯具进行作业。②未进行罐内可燃气体浓度再检测据受伤人员介绍,作业人员进入罐内进行清罐作业直到事故发生前,未进行过罐内可燃气体浓度的检测。③安全培训不足,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清罐作业人员使用了铁质工具及普通照明灯具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从事油品作业,未能辨识出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的危险。,7人受伤,罐体基本无损,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分析(1)在清罐过程中,由于渣油被作业工具翻动,夏季气温高,油气挥发快,加上采用自然通风,罐内通风不良。另据受伤人员介绍,在清罐作业时罐的主阀门发生三次漏油事故,厂方分别进行了处理。以上两点,造成了罐内积聚了大量的油气。(2)现场发现了作业人员使用的铁锹等铁质清罐工具。另外,清罐作业使用了12只照明灯具,其中10只为普通灯具。据受伤人员介绍,在事故发生前几分钟,照明灯出现了不正常的闪灭现象,说明接线不良,有打火可能。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遇到普通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燃事故。油气、空气、。2、间接原因分析(1)辽阳电线化工厂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清C1-7罐前,未制定“清罐作业施工方案”。作业现场负责人在没有原油输转车间监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带领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同时,违反辽阳电线化工厂安全管理规定,将非防爆照明灯具接入罐内;在没有确认罐内安全条件是否适合作业的情况下,就指挥作业人员进罐作业;辽阳石化“有限空间作业票”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卡”上的安全措施未落实,就签字确认,使工人在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环境里作业。(2)辽阳市宏伟区天缘服务中心违规转包清罐作业施工项目。(3)辽阳石化炼油厂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不到位。辽阳电线化工厂不是中标单位,也没有与辽阳石化签订安全合同,炼油厂就允许其进入原油输转车间作业;对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不进行检查;没有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清罐作业方案;违规未依据气样分析结果填写作业票或把报告单粘贴在作业票上;没有在与罐体连接的管道阀门处加盲板;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采样分析;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不认真,对作业人员在罐内使用非防爆照明设备没有进行监督和制止,违反了辽阳石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对各原油罐进行喷淋,向C1-7罐打消防泡沫。16点30分左右,120急救车来到现场,将从罐内跑出的7名伤者送往辽化职工医院进行抢救,在人孔处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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