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1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业务规范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第九条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二)非上市的股权、债权、收益权;(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一)经营行为规范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二)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三)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四)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五)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子公司。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注册资本或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不少于5人;有符合开展业务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具有完善的治理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前款所称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将委托财产交托管机构进行托管。第十六条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订立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xc6688
  • 文件大小273 KB
  • 时间2020-01-2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