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技术交底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1(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人防地下室地下二层。本工程为甲类防空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为13420平方米,可掩蔽3450人。平时为汽车停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电站,共设六个防护单元,二十四个抗爆单元,防护等级为核6常6级、核5常5级,防化等级为丙、乙级。2(二)有关单位建设单位: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人防设计单位: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人防监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防护设备安装单位: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三)人防工程有关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4(四)、柱钢筋绑扎完成,穿墙管道预埋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混凝土浇筑前需通知质量监督员再次隐蔽验收。、梁体钢筋绑扎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由监理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门槛等防护设施预埋件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5(五)《广州市人防工程建设指引》的要求,办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前需提交的资料应包含两个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体结构检测报告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包含该项检测内容。由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广州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场检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穗民防建【2014】246号文件要求,防空地下室建设完成后,在办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前,由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参建人员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检查共35个项目。7(六)、顶板、墙体应设置梅花排列的拉结钢筋,拉结筋的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用S型或C型拉结钢筋,梅花形排列拉结钢筋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拉结钢筋直径应≥φ6,间距应≤5008人防区底板筋网拉结筋施工情况人防墙筋网拉结筋施工情况9人防区底板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人防墙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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