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询价采购通知各潜在供应商: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批复,江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对新建2018年“两防一体化”示范社区用宣教橱窗(5个社区)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一、询价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备注新建2018年“两防一体化”示范社区用宣教橱窗(5个社区)详见附件196000(每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无无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不锈钢制作安装资格。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bm/jjq_cxjw/)上免费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8日。(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浒溪北路)。(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9月29日9:30时。(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0:00。(六)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0:3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bm/jjq_cxjw/)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质疑投标人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可于2018年9月27日的17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七、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经济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第三部分商务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装订: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装订成册。2、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且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字和盖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三)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文件所属部分。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八、开标(一)开标在询价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三)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四)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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