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稿)二○○三年十一月前 言生态省是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了协调发展、各个领域达到了当代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省份。它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以生态或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经济高度发展,结构合理、总体竞争力强;现代生态文化形成并得到发展,民主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程度高;城市和乡村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入富裕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根本控制和基本消除。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经济体系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循环经济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经济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排放,最终实现循环型社会的理想,并将人类活动纳入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山东省经济发展前景和资源、环境及生态现状来看,继续沿用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将难以为继。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3年省委常委工作要点》提出“规划生态省建设,突出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因此,建设生态省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应对国内外发展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省计委、省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吸收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生态省建设规划和各地区、行业、部门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目 录前 言I一、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条件1(一)优势条件1(二)制约因素4(三)形势与任务6二、指导思想和目标9(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9(二)建设目标10(三)建设指标体系13三、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13(一)生态功能分区13(二)重点保护区域19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23(一)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23(二)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29(三)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32(四)建设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33(五)建设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体系36(六)建设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38五、生态省建设重点项目40(一)结构调整41(二)水资源优化配置42(三)国土绿化43(四)污染防治45(五)循环经济型生态工业46(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47(七)生态保护与建设48(八)生态农业50(九)海洋生态51(十)监管能力建设52六、主要保障措施53(一)组织保障53(二)法制保障54(三)政策保障54(四)科技保障56(五)社会保障57(六)监管能力保障58附件1:《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规划指标表60附件2:山东省生态功能分区图63附件3:《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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