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表式:ZJWS24-06疑似职业病人员告知书有限公司:经20年月日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你单位以下X名员工为疑似职业病人,具体如下: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工种危害因素体检结果病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请该员工调离噪声作业岗位,并携带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复查检查表、疑似职业病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于30日内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天强路1号电话:38665698*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5号电话:34063137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科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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